第73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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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冷的,充满威慑力的怒吼声瞬间压过了卡车引擎的轰鸣。
  梁卫西和梁峰完全懵了,大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们像是两只受了惊的兔子,在无数冰冷而警惕的目光注视下,颤抖着,茫然的举着双手。
  “咔嚓”一声,冰冷的手铐瞬间铐住了他们布满老茧的手腕。
  直到这时,他们才从公安干警严厉的呵斥声和零星的对话中,拼凑出一个如同晴天霹雳的消息。
  就在他们搭载乔世杰离开后的第二天,他被发现惨死在了花溪镇郊外。
  而他们叔侄二人,成了最后接触死者,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凶手!
  阎政屿慢慢翻阅着卷宗。
  直接证据是死者身上提取到的叔侄二人的指纹,检查站的工作人员的证词,以及一个和梁峰同看守所的证人的证词。
  除此之外,还有一份口供。
  梁峰在侦查阶段作出有罪供述,详细描述了因钱财争执,与叔叔合力杀死乔世杰并拿走钱财的全过程。
  但在后续的庭审阶段,梁峰翻供了。
  梁卫西被判处死缓,梁峰则是二十年有期徒刑。
  阎政屿的目光首先落在了口供部分。
  他仔细阅读着梁峰最初那份有罪供述的笔录复印件,供述过程过于流畅,细节惊人的清晰,甚至连一些只有真正到过现场才能注意到的微小环境特征都描述了出来。
  但这反而引起了阎政屿的警惕,从2025年带来的刑侦理念让他深知,记忆本身是具有重构性和模糊性的,过于完美的口供,尤其是对于有突发性,激烈的冲突事件,往往意味着不真实。
  关于梁峰翻供的理由,卷宗里只有一句辩称,但未能提供证据,便再无下文。
  再看目击证言,除了能够证明案发前一晚看到三人在一起的检查站的工作人员以外,还有另外一个证人,声称自己亲耳听见了梁峰诉说杀人的全过程。
  这个证人的证言,是锁凶的最关键的一环。
  阎政屿的指尖敲击着桌面,发出笃笃的轻响。
  这些证据放在三十多年以后,或许算不上是一个铁证,但在如今已经算得上是证据确凿了。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的刑侦手段,非常依赖证人的证言和口供。
  可只要是人,他就会有说谎的可能。
  阎政屿继续往下翻。
  法医鉴定报告显示,死者乔世杰身中七刀,刀伤凌乱,深浅不一,致命伤是胸口的一刀,刺破了心脏。
  报告提到,根据创口形态分析,凶器可能是一种较长的单刃匕首,但现场并未找到这把凶器。
  而据梁峰的口供,他们是用随身带的刀子动的手。
  卷宗里也没有任何关于从梁家叔侄处搜查到类似凶器,或者他们衣物上沾染了与现场匹配的血迹,泥土等微量物证的记录。
  作案动机和赃物的部分,也有漏洞。
  起诉书和判决书认定的动机是见财起意,抢劫杀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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