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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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是不习惯。
  从记事起,周时忆胸前就挂着一把孤零零的钥匙。
  每每等他放学回到家,父母基本上都还在外面忙,他从校服里拉出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门,沉默着踏进比他更沉默的家。
  那时他是有些孤独,可从不怨恨。
  他知道父母亲都很辛苦很辛苦,只是为了努力撑起这个家,供他和表哥读书。
  他们不是不想陪伴他,只是现实情况不允许。
  所以他从小就寡言懂事,进了家门,书包一摘,就回房去写作业。
  那时候最期盼的事情是等周末,周末住校的表哥周时昔会回家来,家里就不再是他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只是表哥也不是每周都回来,有几年,每到寒暑假,他都要去母亲做保姆的那户人家去给一个叫纪念的小女孩补课。
  于是,他在常态的孤独中将书本翻到卷页,自学了很多知识,咬着牙,一天天成为别人口中的聪明孩子、学霸、天之骄子。
  后来,母亲早逝,表哥读了大学,父亲更是忙得不见人影,他守着一个空房子,成日成日地读书做题,与他终年相伴的,也不过是那把早已被他胸膛暖热的小小钥匙。
  高一那年,父亲在a市的小生意终于小有起色,因为愧疚总将他一个人扔在江城家里,就帮他办理了转学,正式搬家到a市。离开那个终年冷清的家时,他找了间工艺小店,把胸前那把再用不到的钥匙铸成一个平淡无奇的金属片,挂在了胸前。
  这样他就与他记忆中的家,永远贴合在一起。
  金属片的背后,刻着一个小小的l,李,那是母亲的姓氏。
  ******
  周时忆换上家居服,把金属片重新塞回衣服下,起身走进客厅。
  张莫已经看完了篮球赛回放,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他走到茶几边,随手收起外卖餐盒,扔进垃圾桶,进了厨房。
  张莫的声音飘在耳后,贱兮兮地讨好:“时忆,你要煮面吗?人家也要。”
  周时忆嫌恶地皱了皱眉头,感觉有点恶心。
  十几分钟后,周时忆端着碗西红柿鸡蛋面,看着坐在他对面的张莫大口吃面,大口喝汤,满足得眉毛都在起飞。
  还忙里偷闲对周时忆比了个大拇指:“太好吃了,您这手艺没个几年可练不出来啊。同样都是单身狗,我怎么就堕落到天天点外卖呢?”
  张莫喝完最后一口汤,长叹口气,做起了焦点访谈:“我能问问是什么力量驱使您学习做饭的吗?”
  他这清俊孤傲的形象明明是和烟熏火燎的厨房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
  周时忆慢慢咽下面汤,看了张莫一眼:“因为不想饿死。”
  他放下碗,淡声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搬走?”
  张莫正欲躺回沙发上的身体一顿,像被人按了暂停键僵持着悬空在沙发上方。片刻后,他一骨碌爬起来,把自己的空碗送到厨房水池里,利索地洗干净,顺带连锅一起洗干净。
  周时忆吃完,一脚迈进厨房还没站定,就被他夺过碗来三下五除二洗得锃亮。
  做完这些,他底气足了点,甩着水珠说:“我这几天仔细想了想,与其把钱扔给房东,不如扔给房贷,所以我打算买套房。”
  周时忆看着他,等他的后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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