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刀呢(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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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如墨,水流潺潺,南天门像一头巍峨巨兽,通往对岸的桥上偶有灯光扫过,那是运送物资的车辆在开赴缅甸。
  没有等太长时间,只听后方草丛簌簌作响,一道黑影窜了出来。
  一天没见,八顿基本没啥变化,就是身上的毛沾了些泥污。
  林跃掏出昨晚由军需官跟班儿那里搜来的肉干喂给它,八顿吃完后用舌头舔舔他的脸。
  “交待给你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那狗往后方移动几步,回头冲他吼了一嗓子。
  林跃戴好全视之眼,拿着枪跟上去。
  一人一狗在山林里走了差不多20分钟,八顿的速度开始放缓,不断地在地面嗅着。
  林跃跟着它钻进一个灌木丛,把头慢慢探出去。
  这时几个小红点出现在灰色的视界里,他揉揉八顿的头,举起七九步枪。
  嘭!
  嘭!
  两声枪响。
  视界里的小红点迅速逃窜,枝杈栖息的鸟雀也扑棱棱飞上天空。
  八顿嗖的一声窜出去,不一会儿原路折返,把一只被子弹射杀的兔子丢到林跃身前,完事又跑了出去,再回来时嘴里叼着第二只兔子。
  林跃一手拎着一只兔子朝怒江走去。
  步枪这种武器……哪怕是老掉牙的七九式步枪,也比《追龙》里用的左轮手枪精度高,何况早在拿到驳壳枪后,他就把3点富余属性加敏捷上了,就跟某些游戏里的枪手职业一样,敏捷属性确实有助于提高射击效果。
  剥皮放血清理内脏,再用怒江水冲干洗净,又找来一些干柴点着,把兔子肉穿到一根棍子上放在火上烤。
  一会儿功夫外皮就变黄了,油脂一滴一滴往下淌,香味随风飘散,八顿馋得直流口水。
  林跃何尝不是。
  不,应该说这具身体何尝不是。
  收容站里吃的啥?
  水煮菜叶。
  盐水焗南瓜。
  炖粉条。
  每个月头几天才能吃到米饭,还是掺着沙子、小虫、稻壳的“八宝饭”。
  现在的怒江还很平静,不用担心日军的炮弹落在头上,林跃烤熟兔肉,抹了些从祁麻子家拿的盐巴,撕下一只大腿丢给八顿。
  这当然没法跟二马路回香斋的烤羊腿比,但是他吃的很满足,啃的很干净。
  吃饱喝足,灭掉篝火。
  林跃把另一只兔子丢进随身空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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