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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不要!我不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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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爷大爷,饶命啊!”
  李总跪下,一把泪一把鼻涕的求饶。
  全身骨头碎裂剧痛,要是再打下去,直接成齑粉,那也真的要见阎王了。
  “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可以。”对于他的话,沐云再用神级透视判断,的确说了实话。
  随着沐云停手,打了三百多拳也算够了,不过剩下的六百多拳不会就此罢手!
  “终于能活了。”李总松了口气,殊不知好戏才开始。
  “有没有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
  沐云按下室内的通话机,联系老板。
  李总的话只是暂时性是真的,之后绝对会反悔,所以他要准备一手防止他反悔。
  “有。”
  “拿来,我要用。”
  “好的,沐总。”
  “沐总?莫非他是苍凌集团的总裁?”
  缩在墙角处的李总,闻声惊骇,这家早餐店他知道是谁的产业。
  能有资格让店长称为沐总的,唯有苍凌集团的总裁。
  “我是惹到不得了的人。”李总后悔死了,自己居然没搞清楚对方身份,就一口一个小子,惹毛了人家。
  天海市还是对方的地盘。
  想到这,他担心自己作为外来人,能不能活离开得天海市。
  在他害怕的时候,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都拿来了。
  沐云随后接通电源,接通两者的线路,然后拟合同。
  合同拟定好,打印成三份,一份留给自己,一份给了夏诗霜,一份给了李总。
  “李总,签下你的名字。”
  李总略看了下,当即仿佛遭到了晴天霹雳般,两眼翻白,要晕了过去。
  “这。”夏诗霜看向沐云,不知该说什么好,因为这合同对她的好处极大。
  合同内容大概来说,一是,甲方要销售到海外的化妆品货物,乙方必须接受帮忙销售,并无偿支付所需的打点费用。
  二是,假若货物在一定期限内,销售不出去,或者出现问题,乙方要负全部责任,据情况赔偿甲方。
  甲方是夏诗霜,乙方是李总。
  这合同无论怎么看,都是李总吃亏,化妆品出事还要他担责任,夏诗霜完全是受益者。
  对此,李总实在接受不了,简直是霸王条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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